欢迎访问沈阳在线  今天是 2025年02月08日 星期六

当前位置: 首页 > 房产

《北京市住房租赁条例》正式出台:房租也有了调控机制

  乐居买房讯  近日,北京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官网发布《北京市住房租赁条例》,并已由北京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九次会议于2022年5月25日通过,现予公布,自2022年9月1日起施行。

1  《条例》中规定,出租住房不得打隔断改变房屋内部结构,以原规划设计的房间为最小出租单位,不得打隔断改变房屋内部结构;起居室不得单独出租,厨房、卫生间、阳台、储藏室以及其他非居住空间不得出租用于居住;不得采取停止供水、供电、供热、供燃气以及其他故意降低服务标准等方式,或者采取暴力、威胁等非法方式,强迫承租人变更、解除住房租赁合同,提前收回租赁住房等等一系列保护租赁当事人合法权益、稳定住房租赁关系的条款,为规范租赁市场起到重要的作用。

  《条例》中明确,住房租赁企业向承租人收取的押金一般不得超过一个月租金,并按照规定通过第三方专用账户托管。住房租赁企业向承租人单次收取租金的数额一般不得超过三个月租金,超收的租金应当纳入监管。

  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应当加强住房租赁价格监测,建立健全相关预警机制。住房租金明显上涨或者有可能明显上涨时,北京市人民政府可以采取涨价申报、限定租金或者租金涨幅等价格干预措施,稳定租金水平,并依法报国务院备案。如果出租人拒不执行,由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依法处理。

  《条例》还中表示,市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应当建立健全本市住房租赁管理服务平台,为租赁当事人提供住房租赁合同网签、登记备案、信息查询和核验等服务,与公安、市场监督管理、教育、人力和社会保障、金融监管、住房公积金等部门和单位建立信息互联互通等共享机制。鼓励出租人、承租人通过市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建立的住房租赁管理服务平台完成住房租赁合同在线签约,自动提交登记备案。通过平台完成在线签约的,平台将签约信息同步向公安机关共享,出租人不需要另行办理出租登记。

  此外,《条例》中还明确了住房租赁经营、房地产经纪服务、互联网信息服务的相关规定与要求,以及《条例》的监督管理制度与法律责任。

  ↑微信视频号【北京房产快讯】,土地实探、新闻直击,用视频带您漫游北京楼市。

  您也可以扫描下方↓二维码,找到组织,一起聊聊北京买房那些事儿~

本文来源于网络,不代表沈阳在线立场,转载请注明出处
我要收藏
0个赞
转发到:
腾讯云秒杀
阿里云服务器